跨境电商的应用场景,现在主流市场是B2B和B2C。笔者以为,在今后的5-10年的时间里,主流场景是C2B。大规模定制时代的到来,消费者将与厂商直接建立建立交易关系,去中心化,也就是说未来所有的B2B和B2C 平台消失,或必将转型。

  中国电子商务和O2O讲故事的水平世界一流,同时也是资本泡沫的直接制造者,更是中国实体经济衰落的强盗。

  不从行业真痛点出发的解决方案都是抢钱行为。

  不对国家外汇管理和金融监管抱有敬畏之心同时企图颠覆和套政策红利的商业设计思想都是无政府主义甚至存在犯罪动机的。

  跨境电商顾名思义。上下共识,跨境电商是中国国际贸易新的利润增长点。从大的范畴来说,属于国家营销,自然与外汇结算千丝万缕。然而,客观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从贸易进出口结构来看,跨境出口仍是绝对主力,占比接近9成。同时,对接国内品牌商与全球零售商、批发商的B2B模式由于交易量级大、订单稳定仍是市场主流,占整个跨境市场份额的9成以上。

  2014年,支付机构通过试点业务累计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17亿美元,交易范围涵盖货物贸易及酒店机票、留学教育、软件服务等部分服务贸易。其中,货物贸易收支占56.3%,主要为个人“海淘”支出。

  以上的数据,笔者总结下:

  1,市场规模很大,而且会越来越大;2,跨境电商已经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必须引起关注;3,2B 类的跨境电商是主流市场;4,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已经参与了跨境电商的交易;5,在线跨境交易势不可挡。

  第二部分:我国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境电商的政策动线

  为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外汇局于2013年2月发文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允许支付机构通过互联网支付模式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客户集中办理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是为5号文。

  截至2015年2月,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5个试点地区共有支付宝、财付通等22家支付机构参与了试点业务。

  2014年2月,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全面落地,明确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流程和业务;同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开放和规范银行卡清算市场,、以出口跨境B2B为方向的外贸电商化是跨境电商市场最大的蓝海份额。

  外汇局于2015年1月出台了7号文,进一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试点。与5号文相比,7号文着重在业务支持、风险管理、数据采集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提高试点业务单笔交易限额。试点业务定位于支持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的互联网支付。此前22家试点支付机构办理的货物贸易单笔交易金额限定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单笔交易金额限定在等值5万美元以下。相对较低的交易限额限制了试点政策支持的电子商务类型,即主要支持了C2C业务,对B2C、B2B业务支持相对有限。

  观点:

  外汇管理局从2013年到2015年持续性地递进式地对跨境电商业务监管进行了改革,使之适应跨境电商的真实需要。

  中国贸易历史上对于跨境电商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是:一带一路政策的出台。

  有了数据,有了政策,那么这个行业自身到底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用互联网比较流行的话说,就是要挖掘其有什么痛点,而且不能是伪痛点。然后才能对症下药,否则就变成了乱弹琴。